近日,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》,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为前提,以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为重点,以保安全、提质量为目标,从以下8个方面对各盟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绩效评估。一是加强责任落实、政策保障和工作创新。二是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,做好例行监测结果应用。三是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,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“利剑”行动,开展监督抽查和飞行检查,强化执法办案。四是推动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,试行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,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。五是推进农牧业标准体系建设,引导生产主体按标生产,推动绿色优质农畜产品发展,做好地标保护工程工作。六是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,加强检验检测体系管理和建设。七是开展农资打假“春雷”行动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。八是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,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。